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新聞稿

中央內容區塊

金管會訂定純網路保險公司審查會設置要點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因應金融服務數位發展趨勢,為推動創新保險商品研發及滿足消費者多元需求,已於今(111)年6月29日修正發布與純網路保險公司申設及經營有關之法規,並公告自今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受理純網路保險公司之申請設立。
金管會表示,為公平、公正辦理純網路保險公司申請設立案之審查,業訂定純網路保險公司審查會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就審查會之任務、運作、審查委員之權利義務等予以明定。本要點重點說明如下:
一、為公平、公正辦理純網路保險公司申請設立案之審查,金管會特設置純網路保險公司審查會;審查會為任務編組,於審查前成立,並於完成審查事宜且由金管會核准純網路保險公司設立後解散。
二、審查會之任務包括辦理純網路保險公司申請設立案之審查、審查純網路保險公司營運模式及保險商品之規劃及與審查過程或審查結果有關事項之建議。
三、審查會置委員9至11人,其中1人為召集人,由金管會主任委員指定金管會主管兼任之,其餘委員由金管會就金管會主管及與申請案相關專門知識、技術或經驗之學者專家聘兼之。
四、審查委員均為無給職,但非金管會人員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交通費及審查費;審查委員名單於金管會作成決定前應予保密。
五、審查會會議由召集人召集,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以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同意,並應詳實記錄開會過程及將審查結果送交金管會。
六、為避免潛在利益衝突,明定審查委員本人及其相關親屬與純網路保險公司申請設立案具利害關係者,不得為審查委員;且審查委員本人於接獲申請設立案有關資料之時起二年內,不得擔任經核准設立之純網路保險公司或其發起人及其關係企業之相關職務。
七、審查委員及參與審查會會議之人員,對於申請書件、審查過程、審查結果,應盡保密義務。
金管會歡迎具備可行營運模式及創新商品規劃之業者,於今年10月31日前備妥申請書件提出申請,金管會將秉持公平、公正之原則辦理審查,審查期間預計為5個月,審查重點包括申請者之財務能力、發起人/負責人/大股東之適格性、營運模式之可行性、保險商品之創新性及風險管理機制之妥適性等,期待透過鼓勵新興商業模式及創新科技運用,帶動商品市場創新及產業數位發展,落實普惠金融。

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純網路保險公司審查會設置要點

聯絡單位:保險局綜合監理組 
聯絡電話:(02) 8968-033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5415   更新日期: 2022-09-21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