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中央內容區塊

金管會澄清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無肇事理賠保費減費優惠僅限於「汽車」

針對近日網路盛傳「投保汽機車強制責任險一年沒出事有甚麼好處」之文章,造成社會大眾誤解保費減免優惠包括汽車及機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特發布新聞稿澄清。
金管會表示,為鼓勵並減輕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駕駛人的負擔,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規定無肇事理賠紀錄車主於次年續保時可享有保費減費優惠,不過此項措施並未包括機車。主要考量「機車」基本保險費率低、異動率大,經精算統計分析後,若機車比照辦理將造成作業成本大幅增加,反而增加全體機車車主的負擔。
金管會指出,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肇事等級係數表(詳附表)規定,第1次新投保或無承保紀錄的車主,以第4等級計費,若前1年度無肇事紀錄者,續保時以前1年費率等級減1級計算;前一年有肇事紀錄者,若理賠1次,續保時以前1年費率等級加3級,理賠2次則加6級,以此類推,最高加費至第10等級,此項措施僅限於汽車,藉以鼓勵並督促駕駛人注意交通安全。
金管會呼籲汽車所有人應投保強制車險,為維護民眾權益,金管會自96年起業已請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強制車險資訊作業中心檢核保險公司強制車險保費計算之正確性,並將檢核結果納入強制車險差異化管理機制。如民眾對於強制險費率計算仍有疑慮,可逕洽其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或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詢問(連絡電話0800-221-783或02-2507-1566),以維護自身權益。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899#073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附表: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肇事等級係數表
費率等級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加減係數
-30
-26
-18
0
10
20
30
40
50
60
1.汽車車主第一次新投保或無承保紀錄的被保險人,一律以第四等級計算
2.前一年度無肇事紀錄之被保險人,投保當年度費率等級係為前一年費率等級減一級,最低費率為第一等級(如去年度投保費率等級為第四級,且無肇事理賠紀錄,則今年投保費率等級為第三級)。前一年有肇事紀錄之被保險人,理賠一次,投保當年度費率等級係為前一年費率等級加三級;理賠二次,投保當年度費率等級係為前一年費率等級加六級,以此類推,最高加費至第十等級。(如去年度投保費率等級為第四級,且有一次肇事理賠紀錄,則今年投保費率等級為第七級)。
瀏覽人次: 78953   更新日期: 2014-09-03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