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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國寶及幸福人壽交割後求償無門」乙事,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以正視聽

有關部分媒體報導「國寶及幸福人壽交割後求償無門」乙事,與事實不符,金管會特此澄清,說明如下:
一、 金管會強調,國寶及幸福人壽公開標售案係將資產、負債及營業「概括讓與」予得標人,並非全部讓與,爰國寶及幸福人壽於交割後仍由接管人保險安定基金繼續接管,並賡續處理追究負責人責任及保留資產等後續事宜,絕無「國寶及幸福人壽交割後求償無門」之情形。
二、 金管會重申,於接管後除依法對負責人予以限制出境及財產保全等處分,並賡續積極追究公司負責人之相關法律責任,其中刑事責任部分已移送檢調查辦,另業由接管人向法院聲請民事訴追,以嚴懲不法,端正金融秩序。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06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
 

瀏覽人次: 5147   更新日期: 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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