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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修正「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部分條文

為促進保險業健全經營,配合美國COSO委員會西元2013年提出之「內部控制-整體架構」更新報告,以及參考本會103年9月22日修正發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部分條文,已研擬修正「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將於近期發布施行。修正重點如下:
一、參考COSO更新報告,修正內部控制制度目標及組成要素(包括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等三大目標及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作業、資訊與溝通、監督作業等五大要素);
二、參考證券交易法規定,增訂保險業內部控制制度訂定或修正、總稽核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等相關規定;
三、規定內部稽核人員之職務代理應由內部稽核部門人員互為代理;
四、為強化公司治理,將審計委員會議事運作之管理納入內部控制制度。
附件: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06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瀏覽人次: 4020   更新日期: 201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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