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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將開放人身保險業辦理實物給付型保險業務,及開放投資型保單連結國際債券(含寶島債)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昨(7/13)日通過「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及「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案,增訂「實物給付型保險商品」專章規範人身保險業辦理實物給付型保險業務,並修正投資型保單連結標的的相關規範,預計近期即可完成發布程序,屆時人身保險業即可依規定送審實物給付型保險商品,而投資型保險商品亦可連結國際債券。
 
金管會表示,實物給付型保險商品是指於保險契約中約定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以提供約定之物品或服務以履行保險給付責任者。實物給付的態樣目前規劃有健康管理、醫療、護理、長期照顧、老年安養及殯葬等6大類服務,及為執行前述各項服務所需之物品(說明及範例詳後附表)。實物給付的方式則有受益人可自行選擇實物給付或現金給付的「給付選擇方式」,或除特殊情形得改採現金給付外,否則以實物給付為原則的「有條件變更方式」。實物給付型保險商品亦可與傳統的現金給付搭配設計。此外,為了確保本項新型業務的穩健發展,對於消費者保護措施、保險業的風控措施等亦訂有相關規範。
 
至於開放投資型保單連結國際債券,主要為利投資型保單連結投資標的更趨多樣化,滿足民眾多元保險需求。目前開放得連結之國際債券有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澳幣、紐幣、港幣、新幣、加幣、日圓等10種計價幣別,且為利保險公司聯繫及辦理相關業務,國際債券發行或保證機構應於境內設有依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6條所定之分公司或子公司。此外,考慮到投資型保險商品係銷售予非專業投資人,故針對資訊揭露、行銷過程的控制等,皆訂有相關的監理配套措施,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檢附: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草案)各乙份。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371 8968-0194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給付態樣
健康管理服務
醫療服務
護理服務
說明及範例
Ø每三年提供被保險人一次健康檢查。
Ø性質為生存保險金。
Ø亦可提供健康諮詢與指導、遠距照護、生理數據監控等服務。
Ø被保險人罹患疾病或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時,可至約定之醫療院所接受診療。
Ø性質為健康保險金或傷害保險金。
Ø提供醫療服務之機構須符合「醫療法」規定。
Ø被保險人因疾病、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或分娩,而需要照顧時,可至約定之照護之家接受照顧。
Ø性質為健康保險金或傷害保險金。
Ø提供護理服務之機構須符合「護理人員法」規定。

 

給付態樣
長期照顧服務
老年安養服務
殯葬服務
說明及範例
Ø被保險人符合長期照顧狀態時,依其狀況及需要提供相關的服務或物品,例如:入住長照機構、居家無障礙空間規劃或修繕、提供輔具、餐飲服務、交通接送等。
Ø性質為健康保險金或傷害保險金。
Ø提供長期照顧服務服務之機構須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
Ø被保險人達到65時,可至約定之老人住宅入住並享有相關服務。
Ø性質為生存保險金或年金保險金。
Ø提供老年安養服務之機構須為「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所稱之老人住宅業。
 
Ø被保險人身故時,提供約定的殯葬服務(例如:殯葬儀式安排、納骨塔等)。
Ø性質為死亡保險金。
Ø提供殯葬服務之機構須符合「殯葬管理條例」規定。

瀏覽人次: 14416   更新日期: 201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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