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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應確實落實風險管理機制,以穩健經營,保障保戶權益

為持續提升我國保險業風險管理能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自98年以來,已陸續推動建立「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於鬆綁法規積極營造有利之經營環境及推動金融自由化的同時,要求保險公司應守法、守紀及重視風險管理,其中,金管會已將守則內「應」執行事項納入「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建立量化風險胃納機制、訂定保險業風控長資格條件相關規範,並於今(104)年頒布「保險業自我風險及清償能力評估機制相關規範」(ORSA, Own Risk and Solvency Assessment),都是要求保險公司重視風險並落實有效的企業風險管理機制,以使保險業在健全的風險控管下有更好的發展空間。
金管會期藉由風險管理機制之明確化,強化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機制,達到健全公司經營及保障保戶權益等目標,並呼籲保險公司高層應重視風險管理之工作,積極培養風險管理人才,以形塑公司風險管理文化。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808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瀏覽人次: 4447   更新日期: 20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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