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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提醒車主,購買汽車竊盜損失保險及加購汽車竊盜損失保險零配件被竊損失附加條款,以適當移轉風險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為金管會)提醒民眾,汽車竊盜損失保險之承保範圍,是被保險汽車在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竊盜、搶奪、強盜所致之毀損滅失,但如非整車遭竊盜,僅是愛車零配件單獨遭竊所致之損失,則非屬汽車竊盜損失保險之承保範圍,而需另外加保汽車竊盜損失保險零配件被竊損失附加條款,才可獲得保障。
依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及交通部統計資料顯示,104年度汽機車有投保竊盜損失保險計有約173萬輛,占整體汽機車約2,140萬輛約僅8%,而另外再加保汽車竊盜損失保險零配件被竊損失附加險約僅6萬輛,占率更不到1%,金管會提醒車主,可於購買汽車竊盜損失保險外,另外加保汽車竊盜損失保險零配件被竊損失附加條款,以適當轉移風險。
金管會表示,為了給愛車充分的保障,消費者可依其需求,慎選適合之保險商品;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保險資訊,可以向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或各家產物保險公司洽詢。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76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瀏覽人次: 4013   更新日期: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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