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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保險市場重要推動措施

為健全保險業的經營與發展、鼓勵保險業創新,提昇保險業資金運用效率,擴展保險業商機,並持續落實防制洗錢法令遵循及重視內部控制,金管會研議推動下列措施:
一、 因應金融科技,持續推動電子商務發展:
(一) 自103年8月26日起迄今已開放四階段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在兼顧防範道德風險以及保障被保險人投保權利之前提下,將適時檢討鬆綁相關法規。
(二) 金管會刻正規劃在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及資訊安全的前提下,開放保經代業者經客戶確認同意,透過業務員提供之行動裝置輸入客戶要保資料,以電子文件方式代替紙本要保書及相關文件方式投保,以提高投保作業效率。
二、 持續推動洗錢防制工作:
為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預計於107年第4季對我國進行之第三輪相互評鑑,金管會將修正發布「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期透過完備洗錢防制法令,督促保險業確實落實防制洗錢法令遵循及重視內部控制,以強化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制。
三、 強化保險商品管理機制,維護消費者權利:
(一) 為健全管理保險業之商品結構,研議修訂相關法令,落實保險商品之差異化管理機制及修正商品結構綜合評分值之計算公式,並期引導保險業者改善其商品結構,使保險回歸保障本質,促進保險業穩健經營。
(二) 配合相關法令規範及汽車保險實務運作情形,研議修正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俾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利於業者遵循。
(三) 研議「特定傷病保險商品之各項疾病項目及定義標準化」案,俾利保險業有一致遵循的標準,並使消費者易於瞭解、比較此類商品,及減少因疾病項目(名稱)或定義而衍生之理賠爭議。
四、 檢討保險業資金運用法規,協助提升保險業資金運用效率及引導投入公共建設
在業者良好風險控管、法令遵循及完善公司治理基礎下,持續檢討保險業資金運用規定,適度鬆綁保險業國外投資之相關限制,及協助業者參與公共建設投資,俾業者提升資金運用效率,目前配合保險法第146條之5修正及促參案件商機釋出,與配合政府推動五大創新產業,應有助於提高保險業投資意願與覓得適合之投資案源及商機,以協助國內實體經濟發展。
五、 積極推動普惠金融措施
(一) 微型保險:為落實照顧經濟弱勢民眾,協助建構社會安全網,積極推動微型保險,針對達成一定績效之保險業者,給予核准制商品送審限額增加、相關申請案優先審查及適用較低之安定基金差別費率等獎勵措施,另每年舉辦微型保險競賽及公開表揚推動績優之保險公司,以及大型宣導活動,加強向各界宣導微型保險。
(二) 小額終老保險:為因應高齡化社會趨勢,普及老人基本保險保障,推動保額30萬元之終身壽險主約搭配保額2萬元之傷害保險附約之小額終老保險商品,保障內容為身故或完全殘廢。
六、 檢討及強化保險業清償能力監理機制
(一) 持續推動壽險業強化準備金,檢討保險業風險資本額制度及風險管理機制,修正財務報告編制準則等,俾與國際清償能力接軌。
(二) 輔導保險業如期實施IFRS 9:金管會已持續督導業者進行相關準備作業,104年1月函請產、壽險公會組成專案小組,並請業者訂定接軌調整計畫並提報董事會,以掌握保險業試算接軌IFRS9之影響數,將持續對保險業者接軌所需協助事項,以保險市場永續發展立場輔導並協助業者,俾順利完成接軌。
七、 持續加強保險業人才培育
(一) 為瞭解國際保險市場發展動態、引進先進國家保險經營與專業技術,並培育保險業國際專業人才,賡續督導保發中心舉辦相關人才培訓課程,有助於提升保險業投資、財務與風險管理人員之專業素養,協助強化保險業資金運用之效益及風險控管,提升競爭力。
(二) 為督促保險業於數位化過程中重視現有員工之權益,要求各保險業分派105至107年度盈餘時,在稅後盈餘的 0.5%~1%區間內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以支應金融科技發展員工轉型相關費用。
聯絡單位:保險局綜合監理組 
聯絡電話: 8968033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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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9171   更新日期: 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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