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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調整107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計算資本適足率之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

為配合我國已於107年1月1 日起實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下稱IFRS 9),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近日將發布107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之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主要配合調整項目如下:
一、 未上市櫃股票依現行規定係以「每股淨值與帳面金額孰低」評價,配合IFRS 9規定帳面金額改以公允價值衡量,並就其評價產生未實現評價損益,如為評價損失認列100%,評價利益則認列80%。
二、 保險業之債券投資於IFRS 9下,主要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基於現行計算負債準備金仍採簽發保單之假設計算,為資產負債配合原則,爰維持債券投資以其攤銷後成本評價方法。
三、 配合IFRS 9金融資產減損評估模式調整,其非認許資產範圍由「已發生損失模式」修正為「預期損失模式」,並修正其計算信用風險之部位不包含實際減損及存續期間內可能之預期信用損失部位,以避免重複計算。
四、 計算資金運用收益率方法,參照95年實施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方式,投資損益並不包含會計原則變動影響數及股東權益項下之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故開帳影響數不應影響資金運用收益率,爰不包括IFRS 9之開帳影響數,前期及本期之期末資金運用數均採IFRS 9認列之金額。
金管會呼籲保險業應確實強化風險管理及公司治理,提升保險業資本適足性及清償能力,以因應整體金融情勢變化。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74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6371   更新日期: 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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