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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保險公司投保也享有強制車險保險費的優惠!

自99年3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而言,除調降保險費外,也享有直接投保的保險費優惠,可減輕被保險人保費負擔,民眾可多參考利用。
金管會為加強被保險人之權益保障及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下,當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親自到保險公司或其分支機構辦理本險時,因為未利用保險公司之通路服務,因此,可享有扣除通路成本之保險費優惠,亦即保險公司應給予該汽車強制責任保險之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至少73元之保費優惠,機車的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一年期者至少60元之保費優惠,機車二年期者至少80元之保費優惠,但前述優惠金額應以法定之保險人業務管理費用為上限。
舉例來說,倘要保人或保險人親自到保險公司或其分支機構投保一年期輕型機車強制險,保險費只要繳交400元(460元﹣60元=400元)即可,因輕型機車一年期強制險保險費為460元,其中60元就是未利用保險公司的其他通路服務費用,在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下,應優惠給未利用其他行銷管道的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利用其他投保管道如車商保代、保險經紀人或機車行,因這些代辦機構幫您完成投保手續,因此保險公司要支付行銷費用給這些代辦機構,故直接投保的優惠是因未利用到這些管道,而將費用由保險費中優惠給直接投保的要保人或被保險人。
金管會提醒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若要更節省保險費支出,可多多利用直接到保險公司投保的管道,即可享保險費的優惠。
瀏覽人次: 14117   更新日期: 201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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