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重要公告

中央內容區塊

修正「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五點、第六點及第八點規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壽字第10302009352號

 

 

 


修正「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五點、第六點及第八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五點、第六點及第八點規定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5801   更新日期: 2014-02-25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