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依「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十二款規定指定之「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應執行條文,修正與新增條文
2014-03-2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0200146271號
一、本會依「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十二款規定指定之「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應執行條文,修正條文2.2.3、3.1、3.2.2、3.2.4、3.2.5、3.2.6及新增條文3.2.3如附件。
二、除條文3.2.3第二點有關風控長資格條件及條文3.2.3第三點有關風控長獨立性之規定自中華民國一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外,其餘修正規定自即日起生效。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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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