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重要公告

中央內容區塊

訂定「投資型保險商品之連結標的異動免適用保險商品審查程序之原則」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5月9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壽字第10302543361號

 

 

 

 

一、茲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二十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人身保險業依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投資型保險商品之連結投資標的異動免適用保險商品審查程序之內容及範圍」辦理投資型保險商品之部分變更者,免採行「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之審查程序。
二、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報經本會核定之「投資型保險商品之連結投資標的異動免適用保險商品審查程序之內容及範圍」如附件。
三、本令自即日生效。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4023   更新日期: 2014-05-09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