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2月17日發文字號:金管保壽字第10402540731號
修正「保險業設立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附修正「保險業設立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
保險業設立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保險業設立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保險業設立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