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應注意事項」,並將名稱修正為「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2015-06-2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綜字第10402058751號
修正「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應注意事項」,並將名稱修正
為「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
附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
公差
副主任委員 王 儷 玲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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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5-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