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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應注意事項」,並將名稱修正為「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綜字第10402058751號

 

 

 

 

修正「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應注意事項」,並將名稱修正
為「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

公差
副主任委員 王 儷 玲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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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17933   更新日期: 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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