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五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一條
2015-07-2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0402506091號
修正「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五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一條。
附修正「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五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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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