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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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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五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一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0402506091號

 

 

 


修正「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五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一條。
附修正「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五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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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4044   更新日期: 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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