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三點及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2015-08-2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8月21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壽字第10402546071號
修正「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三點及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三點及第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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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