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十條、第十一條
2016-04-2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產字第10502522431號
修正「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十條、第十一條。
附修正「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十條、第十一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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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