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部分條文及第4條附件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程序,將於近期發布
2018-01-2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已完成「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部分條文及第4條附件修正草案預告程序,預告期間外界並無意見,金管會將於近期發布。
本次修正係參照「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會計實務用語,修正部分會計項目名稱及用語,實質內容未有異動,例如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修正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損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已實現損益」修正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已實現損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修正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檢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部分條文及第4條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一份。
本次修正係參照「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會計實務用語,修正部分會計項目名稱及用語,實質內容未有異動,例如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修正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損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已實現損益」修正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已實現損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修正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檢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部分條文及第4條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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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