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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提醒民眾購買保險應仔細審閱保單條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表示,鑑於許多保險爭議源自於保戶未仔細審閱保單條款內容,故呼籲消費者應於投保前詳實閱讀保單條款的約定,以充分瞭解所購買的保險商品並確認符合本身之需求。
金管會表示,保戶與保險公司雙方應遵守之權利義務是透過保險契約來約定,在保險事故發生後,受益人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理賠亦應依雙方簽訂的契約內容為依歸,因此審閱保險契約是保戶維護自身權益的第一步。考量對於平時不常接觸保險的消費者來說,閱讀保單條款或許存在一定難度,金管會提供以下幾點,俾消費者更容易著手並有效率的掌握保險商品的重點:
一、 掌握投保商品的主要性質:依據保險法的分類,人身保險可分為人壽、傷害、健康及年金保險等4大類,各自符合不同的保障需求,因此投保前務必要優先瞭解所投保的保險性質是否與自身需求相符。此外,前述的人壽及年金保險之設計,除「傳統型保險」外,亦可設計為「投資型保險」,這類商品由保戶選擇投資標的並自行承擔風險自負盈虧,商品名稱中通常會冠有「變額」或「投資連結」字眼,投保前更須特別留意自身是否能承擔相關投資風險。
二、 瞭解保險範圍(給付項目)與除外責任:購買保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希望事故發生時能獲得保險給付的幫助,因此對於保險範圍與給付項目務必要清楚理解。一般來說,保單的名稱下方都會註明該商品涵蓋哪些給付項目,每一個給付項目都會有其對應的條款約定,這些條文務必要優先審閱瞭解。而除外責任是指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的項目,為維護自身權益及避免產生理賠爭議,亦應充分瞭解。
三、 搭配商品簡介:為了便於向消費者解說,保險公司通常都會製作比較簡單易懂的商品簡介,這些簡介會使用較口語的文字搭配簡明的圖表,有助於消費者對保險商品獲得基本的概念與認識,看完商品簡介後再來閱讀保單條款就會相對容易許多。
聯絡窗口:金管會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63
金管會民意信箱: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5789   更新日期: 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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