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公告資訊

中央內容區塊

金管會提醒民眾購買保單應仔細閱讀保單條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表示,鑑於許多保險爭議源自於保戶未仔細閱讀保單條款內容,故呼籲消費者應於投保前詳實閱讀保單條款的約定,以充分瞭解所購買的保險商品並確認符合本身之需求。
金管會表示,保戶與保險公司雙方應遵守之權利義務是透過保險契約來約定,在保險事故發生後,理賠亦應依雙方簽訂的契約內容為依歸,因此閱讀保險契約是保戶維護自身權益的第一步。考量消費者平時往往不常接觸保險,金管會提供以下幾點,俾消費者更容易著手並有效率的掌握保險商品的重點:
一、 掌握投保商品的主要性質:依據保險法的分類,人身保險可分為人壽、傷害、健康及年金保險等4大類,各自滿足消費者各種不同的保障需求,因此投保前務必要優先瞭解所投保的保險性質是否與自身需求相符。此外,前述的人壽及年金保險之設計,除「傳統型保險」外,亦可設計為「投資型保險」,這類商品由保戶選擇投資標的並自行承擔風險自負盈虧,商品名稱中通常會冠有「變額」或「投資連結」字眼,投保前更須特別留意自身是否能承擔相關投資風險。
二、 瞭解保險範圍(給付項目)、不保事項與除外責任:購買保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希望事故發生時能獲得保險給付的幫助,因此對於保險範圍與給付項目務必要清楚理解。一般來說,保單的保險商品名稱下方都會註明該商品涵蓋哪些給付項目,每一個給付項目都會有其對應的條款約定,這些條文務必要優先瞭解。而不保事項與除外責任是指保險契約不包括的危險,或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的項目,為維護自身權益及避免產生理賠爭議,亦應充分瞭解。
三、 搭配商品簡介:為了便於向消費者解說,保險公司通常都有製作比較簡單易懂的商品簡介,這些簡介會使用較口語的文字搭配簡明的圖表,有助於消費者對保險商品獲得基本的概念與認識,看完商品簡介後再來閱讀保單條款就會相對容易許多。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6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4170   更新日期: 2019-08-08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