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將於近期預告「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及「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20-08-13
為使民眾更清楚瞭解攸關消費者大眾權益之重大訊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已研擬「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及「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於近期辦理法規預告。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 配合保險業設立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管理辦法及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之規定,增訂分支機構組織型態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之應揭露事項。(修正條文第5條)
二、 因應相關公司治理項目規範有特定之揭露時程,並為增進彈性,增訂「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等文字,以符實際。(修正條文第8條)
三、 明定命保險業增資揭露之法令依據、配合審計準則公報修正財務報告型態,以及明確攸關消費大眾之重大訊息應揭露時點。(修正條文第10條)
四、 配合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規定,增訂更換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應揭露之時點;另明確分出再保險不續約事項之揭露期間及受主管機關處分事項之揭露之時點。(修正條文第11條)
金管會表示,為廣納多方意見以期修正方向臻於周延,除將刊登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法規草案之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預告期間內,於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內陳述意見。
檢附「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及「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一份。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069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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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