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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強化保險業國內股權投資人員利益衝突防範機制

     考量保險業資產規模逐年成長,並配置有相當比例於國內股權市場,為強化保險業對股權投資人員之管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參考投信業相關規範內容,於110年12月30日發布保險業國內股權投資人員利益衝突防範機制之令釋,並於同日備查產、壽險公會所報「保險業資產管理自律規範」。
    本利益衝突防範之機制,包括兩部分:(一)令釋發布部分:主要係提升現行自律規範相關規定之法律位階,於保險業內控制度法規命令要求保險業應訂定國內股權投資人員相關管理機制,以督促業者強化內控機制,落實對股權人員利益衝突防範機制之管理。(二)自律規範部分,主要係參考投信業規範予以強化,修正重點包括強化股權投資人員之管理,保險業應建立股權投資人員之資格條件要求,並將股權人員過往是否有受相關金融法令懲處或涉有利益衝突等進行調查,納入聘用條件;保險業應建立與公司有利益衝突之檢核機制、股權投資人員網路、資訊及通訊設備管理規範、交易室及交易員下單之獨立性管理、國外股權夜間下單之控管機制等。
     金管會表示,上開規範之實施,有助股權人員利益衝突防範機制之有效運作,保險業應依上開法令及自律規範,訂定相關內部作業規範並落實執行,以健全保險業之經營。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鄭科長博仁 
聯絡電話:(02)8968073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5865   更新日期: 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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