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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認列分出責任準備之再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0602504281號

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認列分出責任準備之再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第八點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認列分出責任準備之再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第八點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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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1920   更新日期: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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