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保險業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與異業合作推廣附屬性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
2019-07-3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31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產字第10804943351號
訂定「保險業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與異業合作推廣附屬性保
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附「保險業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與異業合作推廣附屬性保
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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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