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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壽字第10904943441號
 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
    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二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
    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二點、第十點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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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7306   更新日期: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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