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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提醒民眾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已實施酒駕紀錄加費,請駕駛人勿酒後開車

  農曆春節期間許多民眾多會與親朋好友聚會,在歡聚席間常有飲酒的習慣,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呼籲民眾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並提醒民眾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本保險)自103年3月1日起已實施酒駕紀錄加費,若酒後駕車遭警方取締將列入其所駕駛車輛車主的紀錄,被保險人前1年有違反酒後駕車之紀錄,則依違規次數加費,每有1次酒駕違規紀錄,本保險將加費新臺幣(以下同)2,100元,且不限車數、次數及加費金額上限,另107年3月1日起每次加費金額由2,100元提高為3,600元。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98年至106年間因酒後駕車所致受傷或死亡人數平均每年高達約1萬餘人(其中每年平均死亡人數約200餘人),造成多數家庭重大且難以彌補的劇痛,防制酒後駕車已是社會普遍價值。因此,金管會呼籲民眾酒後切勿開車,以避免額外增加保費支出,更重要的是可確保本身及他人安全。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3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3821   更新日期: 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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