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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提醒機車族的朋友要記得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提醒機車族朋友,不要忘記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本保險),並維持本保險契約不中斷,以確保本保險之保障,並可避免因未投保而受罰。
  金管會表示,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6條規定,應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機車所有人應投保本保險,並應維持其有效性之義務。另依本法第49條規定,投保義務人未依規定訂立本保險契約,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由公路監理機關處以罰鍰。
  依據統計資料顯示約有19%的機車未投保本保險,為提升機車之投保率,金管會已責成保險公司,於保險期間屆滿30日前通知車主續保,若車主於保險期間屆滿後仍未投保者,應於保險期間屆滿後30日內,至少再為2次重新投保之通知。針對保險到期後第2個月內仍未投保者,金管會又請保發中心協助再寄送通知,透過多次通知來提醒尚未續保之機車車主,投保本保險。
  為利保險公司依保戶最後留於保險公司之地址寄送書面續保通知,以達提醒續保之效,金管會並提醒民眾如有住所、居所或營業地址變動時,應即時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變更事宜。
  民眾如需進一步了解投保事宜,可電洽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0800-221-783)或向辦理本保險之各產物保險公司提出服務及說明需求,以獲得完善的服務。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3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73717   更新日期: 201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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