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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提醒消費者可評估自身需求投保婦女或兒童保險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提醒消費者除了投保一般人壽、傷害或年金保險外,亦可適時投保專為女性或兒童之保險商品,以獲得更完善的照顧。
依據內政部內政統計通報統計數據顯示,106年新生兒生母之平均年齡已達32歲,較96年增加2.4歲;且生母年齡超過35歲的占29%,較96年增加16.6%,顯示高齡生育的快速增長趨勢。因高齡產婦有逐步增多之趨勢,產婦可視自身需求投保女性或兒童保險商品。目前市場上推出相關的婦女保險商品,除了因懷孕所生之相關特定疾病、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及剖腹產外,多會將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予以排除不予承保。而部分保險公司特別為女性消費者設計的婦女保險,其與一般的壽險、醫療保險不同之處,在於該類商品保障範圍涵蓋女性特有或常見的疾病,例如:紅斑性狼瘡、乳房重建手術、懷孕期間特定的併發症、特定婦科手術、類風濕性關節炎等。此外,保險公司也會針對兒童推出符合其需求的保險商品,除了一般常見的住院醫療保險外,也有針對兒童常見傷病所設計的特定傷病保險。
由於該二類保險商品內容多元,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投保前除應確實瞭解保障內容與給付條件、疾病定義、投保年齡限制、除外責任的範圍、等待期間的天數等外,亦應針對該類保險特性,瞭解有無家族病史、是否為高齡產婦、能否負擔保費等。前述事項在保單條款中都有明確的約定,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於投保前可向保險公司索取保單條款樣張,充分暸解欲投保之保險商品內容後,慎選最適合自己的保險商品,並在投保前確實瞭解保障內容與給付條件、除外責任的範圍、等待期間的天數等,以避免日後衍生爭議。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37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55581   更新日期: 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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