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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調整108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計算資本適足率之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近日將發布108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主要調整項目如下:
一、 為平穩保險業資本及維持金融市場安定性,自108年起,保險業計算股票風險資本納入逆景氣循環措施,即股票風險係數由現行「基礎風險係數乘以值」,調整為「基礎風險係數加計調整項之0.85(考量投資資產集中度)後,再乘以值」,且調整項上下限為正負百分之十,適用投資資產包括國內上市及上櫃股票、國外已開發國家及新興市場股票、國內(外)之股票型共同基金、平衡型共同基金及ETF-股票型。
二、 配合108年5月3日發布修正「保險公司發行具資本性質債券應注意事項」第2點,修正保險業發行具資本性質債券或負債型特別股列為自有資本條件,不包含「利率加碼條件或其他提前贖回誘因」。
三、 配合我國已於108年1月1日起實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會計」,保險業因承租取得之資產將認列「使用權資產」,並同時認列「租賃負債」,爰依「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資本適足率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4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23803   更新日期: 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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