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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推動鼓勵保險業投資新創重點產業方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表示,為配合政府政策扶植五加二新創重點產業及協助該等產業籌募資金,金管會業於106年9月25日推出「鼓勵保險業辦理新創重點產業投資方案」,以鼓勵保險業於兼顧保戶權益保障及保險業投資風險等考量下,積極評估及參與投資新創重點產業。
該方案重要內容如次:
一、 投資對象:包括綠能科技、亞洲矽谷、生技醫藥、國防產業、智慧機械、新農業及循環經濟等五加二新創重點產業。
二、 實施期間:由106年9月1日起算,至108年8月31日結束,為期兩年,並分兩期辦理。第一期為106年9月1日至107年8月31日,第二期為107年9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每期12個月。
三、 投資目標值:在經濟成長率符合行政院主計總處預期正數情形下,第一期保險業對新創重點產業投資增加新臺幣300億元,第二期依第一期執行情況再行擬訂。
四、 投資定義:包括依「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投資股票)、第四款(投資有擔保公司債)」或「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兩種投資方式,辦理符合五加二新創重點產業之資金運用。
五、 績效考核方式:依保險業按兩種投資方式投資之貢獻度、參與度及成長度評選辦理新創重點產業投資績效優良之產險公司各計一名及壽險公司各計三名。
六、 獎勵措施:由金管會表揚頒獎,並登載於該會全球資訊網。
金管會表示,五加二新創重點產業係政府刻正扶植推動之產業,為積極鼓勵及引導保險業投資五加二新創重點產業,後續亦將儘速研議下列措施,並將與該等產業之主管部會共同努力,營造有利於產業發展之投資環境,以促進國家整體經濟發展:
一、 開放保險業資金得透過投資國家級投資公司設立之基金,轉投資五加二新創重點產業。
二、 放寬保險業投資國家級投資公司設立之基金及五加二新創重點產業,免事前報經主管機關核准門檻,而得採事後查核方式。
三、 對保險業投資五加二新創重點產業績效優良者,除依上開鼓勵方案公開頒獎表揚外,研議如增加保險業核准商品送審件數、安定基金計提標準等差異化誘因。
四、 研議開放保險業得透過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轉投資之子公司之國內私募股權基金,轉投資國內公共建設及綠能產業及相關配合措施。

附件:鼓勵保險業辦理新創重點產業投資方案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3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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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6624   更新日期: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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