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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三條附件修正草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 為鼓勵保險業投資政府政策推動之綠能科技、亞洲矽谷、生技醫藥、國防產業、智慧機械、新農業、循環經濟等五加二產業及公共建設,並鼓勵保險業發展保障型保險商品、持續辦理推廣身心障礙者保險、小額終老保險與提高其誘因,已完成「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三條附件修正草案之研議,且將於近期內依法辦理預告。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 增列核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提撥率之經營管理績效指標(修正條文第二條及其附件):
(一)於指標業務項下,新增「商品結構綜合評分值」指標,及調整權重,爰現行指標由11項增加為12項。
(二)修正「承保身心障礙者人身保險之保費收入」指標名稱、定義及評等標準。
(三)修正「小額終老保險保費收入」指標名稱、定義及評等標準。
(四)於「金融進口替代指標」項下新增投資五加二產業及公共建設之獎勵標準。
二、 修正核算財產保險安定基金提撥率之經營管理績效指標(修正條文第三條附件):
(一)修正「承保身心障礙者傷害及健康保險之保費收入」指標名稱、定義及評等標準。
(二)於「金融進口替代指標」項下新增投資五加二產業及公共建設之獎勵標準。
三、 配合前開新增指標及修正指標名稱,修正第四條條文內容。(修正條文第四條)
金管會表示,為廣納多方意見以期修正方向臻於周延,除將刊登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法規草案之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另本次修正主要係為引導及鼓勵保險業投資政府政策推動國內公共建設及五加二產業,以及鼓勵保險業發展推廣保障型保險商品等,考量計提標準係以107年1至12月全年度之數據資料為評等基礎,為利保險業者及早參照新修正之評等標準安排保險商品推展計畫或投入公共建設及五加二產業之投資計畫,爰本案預告時間為7日,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7日內,自金管會網站「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 之「法規草案預告論壇」網頁內陳述意見。
檢附「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三條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一份。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3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3060   更新日期: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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