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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人身保險業各幣別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

為督導我國壽險業者穩健經營,並使新契約之準備金負債能適時反映市場利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業已研議完成108年壽險業新臺幣、美元、澳幣、歐元及人民幣等幣別新契約責任準備金適用之利率調整案,將循程序發布,其重點如下:
一、 依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分析結果,考量除美元指標利率朝上升趨勢外,其餘各幣別指標利率變動有限,108年度各幣別適用之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美元外幣負債存續期間6年(含)以下保單調升2碼及負債存續期間6年以上10年(含)以下者調升1碼外,其餘維持107年度責任準備金利率水準。
二、 為鼓勵保險業多設計保障型保險商品,提高國人保險保障,並配合長期照護政策,有關特定保障型保險商品定義納入長期看護險,及開放健康保險保障期間30年以上限制,另為強化民眾購買保障型保險商品誘因,使其能獲得完整保險保障,並衡酌壽險業者經營現況,針對符合特定保障型商品之保障期間30年以下之定期保險,其責任準備金利率得額外加碼幅度,由1碼增加至2碼,其餘維持現行1碼。
金管會提醒壽險業者,應確實衡酌外在市場利率選擇合適之資產予以配置並確實執行資產負債管理,多銷售保障型保險商品提高國人保險保障,穩健公司各項業務之經營。
檢附新臺幣、美元、澳幣、歐元及人民幣等幣別新契約責任準備金適用之利率簡表乙份。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74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26461   更新日期: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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