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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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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2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0704505531號
 
 
 
 
修正「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附修正「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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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3493   更新日期: 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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