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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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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綜字第11104925752號

 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十六條之一、第十七條。

  附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十六條之一、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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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6070   更新日期: 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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