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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9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綜字第11004936051號

 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六點及第四點附表一,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六點及第四點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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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5137   更新日期: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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