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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九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產字第11104520206號

 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九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並自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生效。

  附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九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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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6605   更新日期: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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