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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草案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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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1404940952號
附件:
主旨:預告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九條格式五之三、第二十二條格式十六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三項。
三、「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九條格式五之三、第二十二條格式十六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 law.fsc.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配合「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參考國際實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情形等,本次修正部分條文及格式預計自一百十五會計年度施行,刪除現行條文第十七條第五款預計自一百十四會計年度施行,為利保險業及早準備,爰將預告期間縮短為三十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三十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232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聯絡人:李科長。
(四)電話:02-8968-0061。
(五)傳真:02-8969-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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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11571   更新日期: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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