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2025-12-2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1404951382號
附件:
主旨:預告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第三十九條及第二十九條格式八之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三項。
三、「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第三十九條及第二十九條格式八之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 law.fsc.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本次修正條文及格式係參照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財務報表之表達」第十九段及二十段規定,並預計自一百十五會計年度施行,為利保險業及早準備及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實施日期,爰將預告期間縮短為三十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三十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232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聯絡人:李科長。
(四)電話:02-8968-0061。
(五)傳真:02-8969-1322。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10934
更新日期:
2025-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