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榮譽專區

中央內容區塊

恭賀:本局政策保險組林組長耀東榮獲100年度模範公務人員。

 

 

重要功績

 

 

一、強化保險業公司治理:

()98108修正備查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銜函報之「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正案,督導於981112辦理「保險業公司治理研討會」,使保險業了解修正後之內容及公司治理對保險業經營之影響。另為強化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及總經理酬金之資訊揭露透明度,督導於984月修正財產、人身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為符合監理需求並考量實務作業,督導於9914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

() 為強化保險業公司治理,並考量企業「經營權」、「所有權」分立原則及風險控管之落實,修正「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定明除有特殊情形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保險業董事長不得兼任總經理,又明定保險業總經理之功能與職責採單一總經理制,對於現行採董事長兼任總經理者,應於一年內終止兼任,如採多總經理制者,應於6個月內調整之。

二、持續推動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實施:

()持續推動財政部自9141起實施之「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時程計畫」,規劃時程計畫第三階段實施時程自9841實施,並研擬費率自由化放寬費率管制後相關監理之配套措施,使產險業重視核保專業及危險對價,規範費率檢測調整機制及建立外部稽核制度,加強業者自律及資訊公開,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

()督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確實落實自律功能,於98918修正「產險業自律監控組織及作業準則」,納入外部稽核相關規範,將現行採被動檢舉案之處理方式,增列定期主動查核,以維護市場秩序。

三、強化市場紀律:

()為使保險業提升業務員素質及強化市場招攬紀律,督導於985 27日修正發布「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提高業務員資格測驗學歷限制、增訂業務員應於所招攬之要保書上親自簽名以及業務員違規懲處事項。

()為使消費者進入銀行營業場所得以明確區隔存款及保險業務,並為保障保戶權益,對於銀行辦理保險業務,督導於981125修正「銀行、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辦理銀行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新增第11點之1規定,要求銀行辦理保險業務之營業場所,應設置易於辨識之專業專區,進行服務時應主動出示符合主管機關之相關法規及行政命令所規定之資格或證照營業,並暸解提供保險商品或服務與銀行業務之區別及發生消費糾紛時之責任歸屬。

()為對外國保險機構來臺申請設立分公司或代表人辦事處間達差異化管理,並對外國保險機構來臺申請設立代表人辦事處相關規範更臻明確,並賦予適當法源依據,督導於98223修正發布「外國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調整外國保險業設立條件、明定設立代表人辦事處之資格條件以及代表人辦事處向主管機關提具工作報告及其他資料,以及代表人辦事處應經許可之變動事項、撤銷或廢止設立許可之事由等。

()督導相關公會修正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洗錢防制注意事項自律規範。

()訂定「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以確保保險業委外作業品質及消費者資料安全,健全保險業穩健經營及確保消費者權益。

()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以強化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等作業程序。

四、督導股權轉移:

()為對保險業具有控制權人資格適當性之監理,並為防止保險業股東以迂迴間接之方法,規避保險法對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保險業股份之規範,增訂保險法第139條之1、第139條之2及第171條之2,經立法院於991112三讀通過,總統99128公布。

()98年間督導辦理完成安泰人壽與富邦人壽合併案、美國人壽業務移轉案、中國人壽併購保誠人壽主要業務案、全球人壽、南山人壽股權移轉案等重要業務移轉、合併、股權轉讓等案件。

五、提升行政效率建立電子化政府:

()建立保險局行政研考管理系統及保險商品審查管理系統。

()完成9591實施保險商品審查新制,建構由主管機關實質審查為主的監理模式,逐步調整為由保險業承擔專業責任的自律性監理模式,並加強對備查制保險商品進行抽查程序外,函請保險業強化其內部控制機制,以期營造健全保險經營環境。

 

    六、增進消費者權益保護:為強化消費者保護,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    於99624核定由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函送之「人身保險業辦理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自律規範」,以促保險業落實執行保險契約審閱期間規定;另已核定該公會所報「保險公司對拒賠或解除契約案件之處理原則」並請各公司將該原則納入公司內部理賠處理制度及程序中確實執行,以降低保戶申訴。要求保險業招攬及核保時應注意高齡者保障需求之適當性,並為改善身心障礙者投保所面臨之相關實務問,已分別責成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於相關自律規範中訂定招攬及核保作業控管措施,以及請周邊單位辦理委託研究。


 

 

 

 

 

瀏覽人次: 6663   更新日期: 2012-04-10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