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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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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之處分。

一、處分時間:107年05月30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該公司辦理業務員挪用客戶款項之重大偶發事件通報流程,有未依內部訂定之「作業風險事件通報辦法」即時辦理通報,致與本會「保險業通報重大偶發事件之範圍與適用對象」規定不合,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五、處分結果: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瀏覽人次: 9715   更新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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