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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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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4項糾正。

一、處分時間:107年6月21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
(一)辦理姓名及名稱檢核作業,防制洗錢風險管理系統有認定範圍不足,致既有保戶未能及時反映風險屬性情事,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二)辦理保險業務核保作業,對確認客戶身分措施(KYC)及瞭解客戶資金來源合理性事項,有欠合理未予以說明或未徵提營收相關佐證資料情事,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三)辦理高風險等級客戶之強化審查程序,因資訊系統運作設計未能有效檢核,致未能確實執行加強審查措施,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四)推出新支付機制業務前,有未進行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者,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五、處分結果:應予4項糾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瀏覽人次: 12316   更新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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