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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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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核處2項糾正並核處限期一個月內改正

一、處分時間:107年8月29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
(一)所訂應加強審查措施之對象與執行時機、以區域別或產品別排除對高風險客戶執行之加強審查作業及辦理客戶身分確認作業與應婉拒客戶交易之條件等內部作業規範,有不利風險評估及辨識高風險客戶,核有礙公司健全經營之虞。
(二)客戶盡職調查複核程序未確實執行,影響洗錢及資助恐怖主義風險防制之有效管理,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五、處分結果:應予2項糾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瀏覽人次: 9307   更新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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