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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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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之處分。

一、處分時間:107 年9月25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該公司購買臺北市信義區A8百貨大樓,因內部規範未明訂不動產承購意向書簽訂之授權層級,而將意向書以歸屬保密協定為由,依分層負責權限由投資長核決,不動產投資內控作業有欠妥適,經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五、處分結果: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瀏覽人次: 8750   更新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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