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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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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4項糾正。

一、處分時間:109年9月2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南山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
(一)該公司銷售投資型保險,有規劃目標保險費偏高情形,易使保戶於前期承擔較高之費用,不利消費者權益之保障,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二)該公司辦理新契約電訪作業,未將異常案件定期彙整分析,以及電訪話術範本未明確說明契約撤銷期權利,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三)該公司辦理新契約核保作業,未檢核保戶尚有其他同商品舊保單可辦理復效,不利消費者權益之保障,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四)該公司辦理網路保險服務,所設計網路會員之身分驗證機制核有欠妥,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五、處分結果:應予4項糾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瀏覽人次: 10029   更新日期: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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