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旅行平安保險法定傳染病關懷補償附加條款之網路投保作業,核與「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7點第1款規定不符,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2021-08-17
一、處分時間:110年8月17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該公司於109年7月報送旅行平安保險法定傳染病關懷補償附加條款,並於官網辦理網路投保業務,該商品條款係針對被保險人於國內外旅遊「確診」感染法定傳染病者,約定給付定額保險金,其性質為健康保險,核與「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7點第1款規定不符。
五、處分結果:應予糾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二、受處分之對象: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該公司於109年7月報送旅行平安保險法定傳染病關懷補償附加條款,並於官網辦理網路投保業務,該商品條款係針對被保險人於國內外旅遊「確診」感染法定傳染病者,約定給付定額保險金,其性質為健康保險,核與「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7點第1款規定不符。
五、處分結果:應予糾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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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