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裁罰案件

中央內容區塊

永達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保險經紀業務,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保險法第164條之1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一、處分時間:110年10月18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永達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64條之1第1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修訂「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程序」,調整新契約風險因子及辨識標準,對於符合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表徵之新契約,未留存審查軌跡,且對於保戶實際身分和其所提供之身分佐證資料不相符,未落實查證並通知保險業,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五、處分結果:應予糾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瀏覽人次: 5851   更新日期: 2021-10-18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