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風險管理作業,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2項糾正。
2022-01-03
一、處分時間:111年1月3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
(一)該公司於109年辦理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分析及決定作業,有對於交易條件之合理性未留存相關分析紀錄及說明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者,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二)該公司於108年至109年辦理保單簽收之控管作業,有對久未送交保戶之保單未確實追蹤瞭解原因,且辦理保單簽收日期之建檔作業有誤鍵簽收日期情事,不利保單簽收之追蹤控管作業,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五、處分結果: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2項糾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二、受處分之對象: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
(一)該公司於109年辦理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分析及決定作業,有對於交易條件之合理性未留存相關分析紀錄及說明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者,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二)該公司於108年至109年辦理保單簽收之控管作業,有對久未送交保戶之保單未確實追蹤瞭解原因,且辦理保單簽收日期之建檔作業有誤鍵簽收日期情事,不利保單簽收之追蹤控管作業,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五、處分結果: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2項糾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瀏覽人次:
20712
更新日期:
202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