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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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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0602506661號
 
修正「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三條附件。
附修正「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三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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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4867   更新日期: 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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