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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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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及「外國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30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綜字第11404928771號
 修正「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十六條之一、第三十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十六條之一、第十七條、「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第三條及「外國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十六條之一、第三十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十六條之一、第十七條、「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第三條及「外國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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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8075   更新日期: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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